偶然看到一则有关教育的新闻:
(资料图片)
据大象新闻报道,6月28日,江苏扬州一学生家长公开反映,自己14岁的孩子被单独关教室长达8天。
家长称:“学校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自己家孩子单独一个教室,通过监控看到老师基本没有给孩子上课。”家长又称:“我的孩子已经出现了自闭倾向。”
学校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这名学生太过于调皮,上课学老师说话,已经多次被其他家长投诉,因而才决定对他单独授课。”
由此,学校和家长之间产生了极为激烈的冲突。
因为只看到了媒体简述各方说法,不太了解具体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不太好就事论事说到底是谁的问题。但近些年来,在校园中,“熊孩子”似乎有越来越多的趋势,导致学校和家长之间矛盾频发。显然,这不再是偶发事件,而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需要好好研究一下。
从我个人二十多年的从教经验来看,“熊孩子”的产生有多种因素促成,以下几种因素需要特别关注。
一个是学校的问题。
学校中的学业负担过重,过度强调激烈竞争,用分数作为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标准来衡量学生,必然会使得一些掉队的学生产生强烈的心理不适感,而这种不适感会通过各种形态显现出来。诸如抑郁、厌学、狂躁、自残等等。老师在“唯分数论”的压力之下,也必然将个人的高压情绪通过各种方式持续传递给未成年人。
除了评价标准之外,也必须要直面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教育惩戒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教育惩戒的相关条例,但因为缺乏更为明确的可操作的细则,加上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的惯性,导致老师在面对“熊孩子”时,不愿管也不敢管,克制、容忍甚至躺平,“熊孩子”因此变本加厉,得寸进尺的情形也屡见不鲜。
老师一方面要教学,另一方面要教育。因为工作压力过大,常常顾此失彼。比如,在上课时,如果因为一个学生调皮捣蛋,不得不停下来处理这个学生,那就会耽误课程进度,但如果关注课程进度,把熊孩子请出课堂,又担心没有人看管而出其他问题。老师分身乏术,进退两难,这是今天老师常常要面对的困境。
当然,也有个别教师师德存在问题。比如,2018年,河南一个已经毕业20年的男生掌掴初中班主任,就因为这个男生在初中上学期间遭到老师歧视、体罚,甚至殴打等暴力对待,在心理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因此才有了后来冲动之下的“复仇”行为。
另一个是家长的问题。
学校老师常常有这样的口头禅:“看看孩子,就知道家长怎么样了;看看家长,就知道孩子怎么样了。”虽然不能说这句话完全正确,但在相当程度上却反映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因为有了“熊家长”,然后才有了“熊孩子”。
孩子的很多品格和行为,都复刻了家长。家长自私自利,孩子也自私自利;家长出口成脏,孩子也出口成脏;家长动辄暴力相向,孩子也动辄暴力相向……这其中有很强的因果关系。
近些年来,因为在某些情境之下,过于强调教育作为服务行业的属性,就使得部分家长产生了“顾客是上帝”的优越感。他们把手伸得过长,觉得学校就要为他家孩子服务,就要顺着他的意思来培养孩子。殊不知,教育是一个很专业的事,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做好。如果仅仅是凭借经验甚至是凭借主观意愿,却脱离了孩子生活在一个群体中的现实,非要老师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自己孩子身上,可能非但无法得偿所愿,反而会适得其反。
比如,学校里组织各种文体竞赛活动,由于自己的孩子没有获奖,就有家长到学校找老师来闹,认为评奖不公平。他们声称自己家孩子在某方面是特长,很优秀,曾经获得过很多这方面的奖项,为什么这一次却不能拿奖或者不能拿最高奖,其中必然有某种黑幕。这时家长的眼里就只看到了他自己的孩子,而缺乏在众多孩子之间的横向比较。
当然,也必须要说,家庭教育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代际遗传”的。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有些父母从他父母那里继承来的关于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做法就是错的,然后他自己又缺乏反思精神,就必然把这个错误的方式再次强加给下一代。
最后一个就是孩子自身的问题。
同龄人之间的相互影响,甚至要远远大于成人对于孩子的影响。又因为孩子缺乏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反而有更强的模仿能力,就很容易造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情形。由于自身的某种不良行为苗头,再和一些本身就已经存在问题的学生成天混在一起,必然会有样学样,越来越堕落。
还有一点务必要关注,那就是有些时候我们在孩子调皮捣蛋的行为发生时,常常会轻易判定为思想品德问题,而实际上有一些却是疾病问题,因为疾病导致孩子自身行为不受控。比如,有些多动症的孩子,就很难控制自身的行为,会不自觉地发出怪声,或者不自觉地抽动,甚至可能会有一些对同伴的言语或者身体的攻击等,这时候如果还将其判定为品格问题,那就完全是南辕北辙了。
总之,“熊孩子”的产生有多种因素,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综合治理,要预防为主,要对症下药,要防微杜渐,然后才能最大可能地降低“熊孩子”所带来的各种影响。
Copyright 2015-2022 魔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8928号-48 联系邮箱:315 54 11 85 @ qq.com